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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有新规

 

(记者刘芬)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了解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有资格获得农机购置补贴,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4台,补贴额大于1000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原则上不超过15台。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共13大类26小类54个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补贴标准总体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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